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修訂的新《方案》拓展為10部分54項內容,其中指出關中地區在冬季和夏季要實施嚴格的錯時錯峰生產,陜南、陜北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參照執行。
新《方案》中與保溫材料相關內容如下:
《方案》要求,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制訂關中地區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各地已確定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重點壓減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等行業企業產能。
據《方案》,關中地區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對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實施限產,對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限產30%左右,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10:00~16:00停止生產)。
《方案》指出,關中地區在冬防期間(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對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其他建材行業(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無機非金屬材料)限產50%左右,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棄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方案》指出,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方案》提出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關中地區治污降霾關停搬遷水泥、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關停搬遷企業扣減相應的目標責任考核經濟指標。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
《方案》要求,到2020年,陜西省設區市優良天數比率和PM2.5濃度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較2015年下降25%以上,PM10濃度明顯下降。二氧化氮濃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基本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方案》還提出,要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共同打贏藍天保衛戰,讓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標簽: 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