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墻改和散裝水泥執法宣傳工作,杜絕建設工程使用粘土燒結磚、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根據安徽省墻改和散裝水泥條例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蕪政辦[2018]5號)等政策規定,近期我辦組織各區墻散辦、區住建委聯合對鏡湖世家、偉星天璽、汀海壹品、華強悅山府、鳳鳴湖公寓、皖新春江明月、保利香頌莊園等20多家在建的建筑工程進行了執法宣傳檢查,并對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查看。從執法檢查情況看:市區在建工程基本使用加氣混凝土砌塊等新型墻體材材、砌筑基本采用預拌專用砂漿。但粉刷砂漿普遍存在現場攪拌現象,未發現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等現象。根據檢查情況,執法人員對《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文件進行宣貫,并下達了檢查情況告知單,要求建設、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后期我辦將及時跟進。
通過此次專項執法宣傳檢查,對有效防止建筑工地違法使用粘土燒結磚、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標簽: 蕪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