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記者從山西省住建廳獲悉,《進一步加快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2018—2020)》(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印發,其中提出,在空氣污染預警期間,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評價認定的裝配式建筑項目,生產、施工作業可不停工,但不得從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室外作業。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可以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施工污染、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質量安全水平。目前,山西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布局基本形成,標準體系逐步完善,裝配式建筑項目相繼落地,各項工作全面起步。
《實施方案》明確,今后將因地制宜采用裝配式技術。其中,建筑面積兩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公共建筑、軌道交通、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要率先采用鋼結構建筑技術,大跨、超高的民用建筑及工業廠房等工業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建筑技術。住宅項目鼓勵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按照宜現澆則現澆,宜裝配則裝配的原則,推廣期重點發展水平構件,用3年時間按照3∶3∶4的比例,到2020年實現水平構件全裝配。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項目和企業可以同時發展豎向非承重構件。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鼓勵有條件的旅游設施、園林景觀、特色小鎮等地采用裝配式木結構。在農村試點推進木結構、輕鋼結構、混凝土結構裝配式住宅,提高建筑品質和居住舒適度。
裝配式建筑發展情況將作為一項重要考核指標,列入對各市的重點考核督查項目,每年定期對各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產業發展情況、政策出臺情況、質量安全情況等進行檢查,并通報考核結果。
標簽: 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