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質量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關系到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但是不少開發商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益,擅自降低材料標準及質量,給即將居住的居民留下嚴重的安全隱患。像前些年南京中央國際廣場、哈爾濱360度經緯度雙子大廈、濟南奧林匹克體育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黃潮萬新大廈等地相繼發生建筑外保溫材料火災,嚴重的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易燃易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種新型的火災隱患,由此引發的火災表現出許多勢頭,為了有效預防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建設項目消防監督管理條例》。
據消費時訊近日報道,河北省張家口涿鹿縣某在建小區就存在此問題,10月9日上午,記者接到日前反映去小區走訪調查發現,該住宅小區二期外墻外保溫施工正在進行中,一塊藍色的保溫材料被粘貼在墻上,一部分暴露在外面,記者從堆放著的藍色保溫板撕了一片下來,用打火機點燃,很快就開始冒煙和燃燒,而且總是滴下黑色的殘渣。而相關人員表明,合格的外墻保溫材料將添加阻燃劑,一般不會著火,顯然,該工程外墻保溫材料存在偷工減料的嫌疑。
據新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關于外保溫材料防火等級的規定,所有建筑總原則:宜采用A級(不燃),不宜采用B2級(可燃),嚴禁采用B3級(易燃),住宅建筑27米以上54米以下不應低于B1級,采用B1保溫材料時,應在每兩層安裝一個水平防火隔離帶??涩F在不少在建樓盤外保溫材料的選用標準令人擔憂,類似上面的不合格工程比比皆是。強烈呼吁廣大開發商及相關職能部門能夠重視居民生命安全,加強監管,真正為居民打造安全溫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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