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2017年1月18日第1005期“蕪湖市黨政領導接待日”“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對砂漿的使用”交辦件之后,我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蕪湖市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和發展散裝水泥辦公室調整了職能分工,組織精干人員,著手解決我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問題。
一、召開全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座談交流會
2017年5月17日下午,我辦在市政府C區237會議室,召開了全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座談交流會。市經信委陳傳宏總工程師、市住建委建筑市場監管科付華科長、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負責人近20人參加了會議。會上,蕪湖凝力特種干粉砂漿有限公司、中民科技建材有限公司、豐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金磚建筑節能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分別匯報了企業生產、經營等情況。當前而言,我市預拌砂漿年生產能力已達155萬噸,但產能利用率低,企業處于虧損經營狀態。市經信委、市住建委表示將盡快聯合出臺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政策,進一步明確禁止現場預拌砂漿期限,加大對現場攪拌砂漿執法力度,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共同推動我市預拌砂漿行業發展。
二、出臺禁止現碭攪拌砂漿相關政策文件
蕪湖市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和發展散裝水泥辦公室逐戶走訪了我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掌握了預拌砂漿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能力;調研測算了我市建筑開工面積和預拌砂漿需求量;學習借鑒了合肥、銅陵、馬鞍山、池州等地市預拌砂漿管理經驗,起草了《蕪湖市關于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蕪湖市預拌砂漿布點規劃的通知》、《蕪湖市預拌砂漿企業備案管理辦法》,明確了布點規劃、登記備案、監督驗收這個三位一體的政策框架體系,規范主體市場;再佐以市場巡查和投訴舉報制度,管住跑冒滴漏。于2017年5月上旬形成文件初稿。隨后征求了各相關部門意見,收到部門意見反饋后,對三個文件進一步修改完善并送法制辦審查。
2018年2月17日,蕪湖市市長常務會議審議、批準了我委起草的關于預拌砂漿的兩個文件,并以《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蕪政辦〔2018〕5號)、《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布點規劃的通知》(蕪政辦〔2018〕6號)印發執行,文件生效日期確定為2018年3月1日。蕪湖市經信委印發《蕪湖市預拌砂漿企業備案管理辦法》(蕪經信〔2018〕45號)予以配套。
隨后,在三個文件公開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蕪湖市政府網站、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發布解讀了文件內容內容。
三、加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執法宣傳力度
一是為確保我市建筑市場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整治取得實效,4月9日,我辦對蕪湖金暉(羅蘭小鎮)項目進行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執法檢查,拉開了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及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專項整治行動序幕。執法人員首先對金暉(羅蘭小鎮)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深入了解,現場調閱施工圖,查看材料使用情況;與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進行交流,就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執法檢查的目的進行說明,并就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蕪政辦〔2018〕5號)文件進行宣貫,逐條解讀,強調蕪湖市市區內自2018年3月1日起,四縣行政區域內自2019年3月1日起,所有新立項工程項目的建設、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按照使用預拌砂漿的要求編制項目概算、預算和決算;已經設計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應當嚴格按圖施工。并要求設計單位應當按照使用預拌砂漿的要求進行設計,并在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明確提出;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施工圖文件對項目施工中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監理;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圖文件中使用預拌砂漿的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工程應當使用經登記備案企業的合格預拌砂漿產品。
二是結合“蕪湖市2018年墻改節能和散裝水泥宣傳周及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禁現”宣傳執法活動。我辦聯合縣區開展“開展了2018年墻改節能和散裝水泥宣傳周及安全生產月”大型廣場咨詢活動。深入赴牛埠鎮新墩行政村進行宣傳慰問活動,將墻散宣傳工作向鄉鎮延伸。深入信誠攪拌站、東方家園、碧桂園?鉑金灣建筑工地和南陵縣雨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鵬程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順陽光、東城國際建筑工地等20多戶生產企業和建筑工地進行宣傳執法活動,向在場的工人們發放《安徽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預拌砂漿政策和相關常識》等宣傳資料,宣傳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深入宣傳落實責任、防控風險、整治隱患、嚴格執法。同時,贈送分別印有宣傳標語的雨傘、杯等慰問品,為企業工地送去了清涼、送去了政策、送去了綠色建筑發展、安全發展的新理念。凡活動所到之處,企業工地懸掛活動標語,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兩縣報社記者對活動全程進行了專訪報道。
三是聯合縣區開展墻改、散裝水泥執法檢查。9月7日,我辦向縣區墻散辦、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局印發《關于開展全市墻改、散裝水泥執法檢查的通知》(蕪墻散辦字[2018]21號),加強對建筑工地違法使用粘土燒結磚、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現場攪拌砂漿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建項目工地是否違規使用粘土燒結磚、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現場攪拌砂漿。經檢查發現違規使用粘土類燒結產品、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市區內現場攪拌砂漿的建筑工地,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對拒不整改的,根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目前,此項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標簽: 蕪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