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8〕35號)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民用建筑保溫隔熱工程防火安全管理,提高民用建筑保溫隔熱工程實施質量,推動綠色建筑與節能工作高質量、高水平發展,促進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現將進一步加強建筑外墻保溫技術體系應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重要性的認識
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主要是指依靠建筑墻體材料自身的熱工性能,通過采用特定的建筑構造,使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等指標符合相應標準要求的建筑保溫系統,包括非承重墻體砌塊自保溫、結構與保溫一體化、預制保溫外墻板等類型。該技術體系具有施工方便、安全性能好、便于維修改造和與建筑物同壽命等特點,工程實踐證明,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是有效解決外墻保溫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和消防安全問題的重要舉措,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發展形勢和產業政策,對于提高我市綠色建筑與節能工作水平、促進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技術要求,進一步提升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重要性的認識,采取切實措施,認真加以推進。
二、加快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步伐
(一)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裝配式建筑、申報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設計評價以及建筑高度超過100米及以上的尚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采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民用建筑工程項目確因采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不能滿足綠色建筑與節能設計標準需要的,可輔以其他保溫技術措施,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評價機構開展項目評價、施工圖審查機構開展施工圖設計審查、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時應嚴格進行把關。
(二)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按照適用、安全、經濟和綠色的原則,科學合理地選擇具有應用技術標準且相對成熟的外墻保溫技術體系,鼓勵優先采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
(三)采用蒸壓加氣混凝土類砌塊、節能型燒結頁巖空心砌塊、混凝土復合保溫砌塊等自保溫砌塊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應采用配套的砌筑及抹灰砂漿,相關材料性能、系統構造、設計、施工、驗收等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用技術規程》DBJ50-055、《蒸壓加氣混凝土精確砌塊自承重墻體工程應用技術規程》DBJ50/T-240、《非承重節能型燒結頁巖空心砌塊墻體工程技術規程》DBJ50-12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建筑技術規程》JGJ/T 14等相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四)保溫墻體材料應盡可能采用主規格砌塊,減少配套砌塊的種類和數量,熱橋部位保溫處理應采用加氣混凝土薄塊、無機類保溫板材(水泥基)等材料,確保保溫材料與墻體材料同壽命。
三、加強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質量管理
(一)建設單位不得降低綠色建筑與節能設計標準,應積極采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提高綠色建筑與節能工程質量。
(二)設計單位設計采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對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材料性能、構造做法提出明確要求,并認真做好設計交底以及現場服務工作。
(三)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與節能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強化施工質量過程控制,并結合工程實際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施工技術交底,加強施工組織管理。
(四)監理單位在材料進場時,應查驗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性能檢驗報告等是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監理實施細則,做好工程監理。
(五)自保溫墻材企業應不斷加強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提高工藝技術水平,加強產品質量控制,確保所供應的產品符合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結合本地區資源優勢,積極開發節能、利廢、環保且符合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有關技術標準的新技術、新產品,為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提供豐富、優質的產品支撐。
(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應用的監督管理,確保綠色建筑與節能工程質量并保障綠色建筑與節能標準的貫徹實施。
(七)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積極創造有利于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推廣應用的條件,因地制宜,積極引導和鼓勵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相關產品與產業發展。市城鄉建委將根據產業發展,進一步完善墻體自保溫技術標準體系并結合工作實際適時擴大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推廣應用范圍;具備條件的區縣可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墻體自保溫推廣措施。同時,針對全市廣大開發、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以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應用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用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的能力和水平。
標簽: 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