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局、建委),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打造公平透明、法制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有效促進我省綠色建筑健康快速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快綠色建筑評價標識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環境,著力構建綠色建筑評價良性市場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評價機構以及評價活動的監督管理,不得發生運用行政權力干擾或者暗示項目建設單位選擇評價機構等行為。
二、各評價機構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在具體評價活動中要優化資源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與項目建設單位確定合理的技術服務收費價格,降低活動成本,禁止壟斷或惡意哄抬技術服務收費價格。鼓勵各評價機構積極投身社會公益事業,形成良性的市場競爭格局。
三、各評價機構不得開展與綠色建筑建設管理等影響公平公正的關聯性業務。
標簽: 陜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