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全面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根據《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我委決定開展2018年合肥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質量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自查自糾、隨機抽查和監督抽檢,掌握我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執行情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總結推廣相關工作經驗和做法,不斷提升我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水平。
二、檢查內容
1、各縣(市)區住建局、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及市本級建設主管部門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合肥市促進建筑節能發展若干規定》(市政府令160號)貫徹落實情況,可再生能源技術建筑應用、綠色建筑推進、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及有關配套政策制定情況。
2、建筑工程落實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標準的情況。包括工程現場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齊全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審查后的圖紙進行施工;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實施的管理情況,是否根據工程進度落實綠色建筑技術措施,是否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建筑節能分部工程專項驗收情況;進場的節能門窗、外墻保溫材料等其它節能產品登記、進場復試和現場檢測情況。
3.對2017年1月1后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的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工程項目、2017年10月1后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的新綠色建筑工程項目,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專項調審,檢查合肥節能新地標和綠色建筑設計要求的執行情況。
4、建筑節能材料使用情況。工程現場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情況,重點對外墻保溫材料和節能門窗進行抽檢。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以資料查閱和現場檢查為主。
資料查閱:各建設主管部門對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作日常管理資料,建設、設計、審圖、施工、監理、檢測、質量監督等單位的圖紙、檔案、報告、記錄等資料。
現場檢查:建筑節能材料、部品質量,施工質量,現場節能公示等情況,現場將隨機抽檢部分建筑節能材料,重點抽檢保溫材料、節能門窗、樓面保溫隔聲系統材料(附件4、5為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檢查表格)。
四、檢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各縣(市)區住建局、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應按本通知要求,立即對轄區內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作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參照附件1:2018年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作自查報告編寫大綱)。附件1連同附件2《在建工程匯總表》蓋章掃描電子版請于2018年9月3日前報送市城鄉建委建筑節能與科技處郵箱sjkjc@126.com,附件3《建設主管部門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作情況檢查表》中需要檢查的資料留縣區備查。
(二)隨機抽查階段
1、成立以委分管領導為組長,委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市質安站、市建設監察大隊等相關人員和專家為成員的檢查組,2018年9月開始對全市建筑工地進行隨機抽查,具體時間提前另行通知。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檢查項目從《在建工程匯總表》或工程現場隨機抽取。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區新建建筑工程2個(包括綠色建筑項目1個,公建或居住項目1個。施工圖設計文件檢查、施工質量檢查、節能門窗和保溫材料檢查統一在項目現場進行)。
3、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專項調審,從上傳省住建廳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統計表中隨機抽取不少于30個工程項目(居住和公建各不少15個)。
五、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建局、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應按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梳理轄區在建工程,及時上報。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抓緊整改,確保落實到位。
(二)各縣(市)區住建局、開發區建發局(建管中心)應積極配合檢查組做好迎檢工作,督促受檢項目建設單位在現場做好檢查所需材料待查準備,并通知設計、施工、監理、墻體保溫系統與節能門窗供應商等責任主體有關人員做好現場檢查配合工作。
六、檢查結果處理
專項檢查結束后, 我委將全市通報本次專項檢查結果,同時上報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對各地建筑節能目標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對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責令相關責任主體單位進行整改,對檢查較好的單位在全市給予通報表揚;對違反相關法規或工程強制性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將下發《整改意見書》或《執法告知書》,依法依規處理,并納入誠信記錄。
標簽: 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