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措施,指導轄區內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
二是強化目標責任。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把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納入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培育裝配式建筑專業技術人才,著力提升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完善建筑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開展專業技術技能訓練、崗位操作培訓等,增加裝配式建筑相關內容,培養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和施工專業技術人才。
研究適合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用工制度,合理配置裝配式建筑技術工種,形成規?;?、專業化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加大職業技能培訓資金投入,多渠道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眾相結合的推廣機制,讓公眾全面了解裝配式建筑對提升建筑品質、宜居水平、環境質量的作用,提高裝配式建筑在社會中的認知度、認同度。通過產品展示、現場觀摩等方式,向社會推介誠信企業、先進技術、放心產品。
標簽: 大方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