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錘!佛山裝配式建筑未來可獲得計容面積的獎勵啦!
8月22日,佛山市住建局發布《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佛山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關于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容積率扶持措施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將正式推行佛山部分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容積率扶持措施,并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造方式創新,確保佛山市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在新時代有新氣象實現新作為,鼓勵計劃外的更多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佛山將對部分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容積率扶持措施:在一宗土地交易內的項目中,應計容但不計容面積累計不得超過實施裝配式建筑總面積的3%,同時累計不超過5000平方米。
文件還指出,自愿申請實施裝配式建筑且獲得應計容但不計容的鼓勵性政策優惠的項目,其應計容但不計容面積對應部位的位置、面積將不納入預售范圍;且實行裝配式建筑項目獲得的應計容但不計容獎勵面積不得減免土地出讓金。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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