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發布,意見稿明確,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確具體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錯峰生產的基準產能以2018年9月產能計。
采暖季限產時間: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圍:“2+26”城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濟源市)。
重點措施:
1、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天津、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安陽等重點城市,采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其他城市限產比例不得低于30%。
2、秋冬季期間,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
3、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唐山港、黃驊港等環渤海及山東省域港口的集港煤炭全部改由鐵路運輸
4、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輪“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
意見稿中指出,此次行動主要目標為堅持穩中求進,在鞏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的基礎上,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5%左右。
主要任務中明確表示,建材行業應實施全面錯峰生產。加大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巖棉、礦物棉、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峰生產條件的,采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玻璃企業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采取停產保爐等方式限產。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2018年9月底前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備案。
標簽: 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