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保定市裝配式建筑發展,保定市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保定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提高建筑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全市傳統建筑業轉型升級。
《意見》就工作目標提出明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實施建筑產業化項目,推廣裝配式建筑,積極扶持和培養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業基地,鼓勵農村低層裝配式住宅建設。
2018年5月1日起,全市政府投資類項目以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具備條件的應優先采用裝配式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不少于1個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并逐步擴大建設范圍。
2019年起,中心城區要重點推進裝配式建筑,其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縣(市)、白溝新城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鼓勵新建小區整體建設裝配式建筑。
2020年起,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中心城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其他縣(市)、白溝新城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此外,《意見》還在用地保障、資金補貼、獎勵支持、產業政策、專項基金、招投標、預售、金融和稅費方面提出扶持政策,并明確了各相關部門責任分工。
標簽: 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