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墻外保溫系統技術的門檻不高,在標準制定和政策引導上往往將系統組成材料以及系統本身分離且存在滯后現象,國內部分設計人員對于外保溫技術還沒有很好地認識和掌握,對于外保溫的一些做法還存在模糊的概念,往往認為選擇導熱系數低的外保溫主材,就是好的外墻外保溫系統,導致設計和施工脫節,加上部分企業的錯誤引導,也使外墻外保溫技術五花八門、良莠不齊。
從建筑力學和熱工學的角度,在建筑物外置外墻外保溫及裝飾系統,應將其視為復合整體結構來研究,而不應將其分離為結構層、保溫層、抗裂層以及飾面層單獨研究。熱工研究顯示,安裝保溫層后,由于良好的保溫隔熱性能,導致保溫層內、外側呈現出不同的熱環境,因而,復合建筑結構的研究,應該立足保溫層這個分界線來從事各項研究?;谶@種認識,我們對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選擇進行基本分析。
判斷一個外墻外保溫系統是否合格,首先要計算其保溫層厚度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節能指標。因而,從熱工性能上講,不存在選擇哪種外墻外保溫主材好與壞的問題,問題是外墻外保溫系統如何滿足JGJ144提出的十條基本要求。一般而言,在滿足標準規定性能的情況下,合理組織施工作業,外墻外保溫不應該存在質量問題。由于目前國家只出臺了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和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兩種系統的行業標準,而市場上通行的外保溫做法又達十余種,因而如何選擇外墻外保溫系統確實是個問題。在系統組成各項材料性能能夠滿足國家相關規范的情況下,選擇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關鍵在于,復合建筑結構是否具備良好的防水透汽性。
一般地說,外保溫表面采用聚合物專用砂漿及柔性膩子等,其防水問題都能得到解決;但在透汽問題上,學術界、應用界爭議很大,一個比較典型的說法就是,XPS板、聚氨酯等材料不透汽,不適合作為外保溫主材,事實上已實施工程也鮮有成功案例。
所謂外墻的透氣性,實際上是指水蒸汽由高溫側向低溫側遷移的擴散能力。對于復合建筑結構而言,以保溫層為分界線,筆者認為,如果外墻體與保溫層的水蒸汽滲透阻之和大于(而且是越大越好)抹面層和裝飾層之和,在冬季時,室內空氣通過擴散作用進入墻體的水分就可以很順利排出室外,否則就會在保溫層與抹面層的交界處產生冷凝,從而造成凍融破壞。所以,對于XPS板來說,按照標準規定,其保溫層與外墻體的水蒸汽滲透阻之和大于抹面層和裝飾層之和,理論上可以用于墻體保溫,但應加強其系統組成材料研究,尤其是其界面、粘結和抹面材料的研究,而不應只是將EPS系統組成材料簡單復制;而對于聚氨酯(PU)等材料卻應持慎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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