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14個部門印送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綜合名錄),同時向社會全文公開。水泥產品、土窯石灰、支護混凝土(地下礦山濕式噴射混凝土工藝除外)、實心磚、平板玻璃(浮法工藝除外)、玻璃纖維(池窯拉絲工藝除外)、鎂鉻磚等建材行業產品在“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中。
此次發布的綜合名錄包含兩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名錄,包括885項“雙高”產品;二是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包括72項設備。其中,“雙高”產品包含50余種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的產品,40多種產生大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產品,200余種涉重金屬污染的產品,570余種高環境風險產品。
在名錄中的建筑裝飾裝修行業相關產品還有溶劑型涂料涂裝的木質家具(高流量低壓(HVLP)噴漆工藝除外)、水包油型多彩內墻涂料、含汞油漆以及膠合板(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0-2001)中甲醛釋放限量E1標準的除外,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標準的除外,符合《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T/CNFPIA1001-2016)團體標準的除外);纖維板(符合《中密度纖維板》(GB/T11718-2009)標準的纖維板除外,符合《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T/CNFPIA1001-2016)團體標準的除外);刨花板(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0-2001)中甲醛釋放限量E1標準的除外,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HJ571-2010)標準的除外,符合《人造板甲醛釋放限量》(T/CNFPIA1001-2016)團體標準的除外)。
根據國務院部署,自2007年以來,環境保護部持續開展綜合名錄編制工作。目前,綜合名錄已在稅收、貿易、金融等領域發揮積極作用。已有多批“雙高”產品被先后取消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環境保護部配合財政部制定出臺了《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包括24項環保專用設備,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列入《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后5個納稅年度中結轉抵免。許多銀行機構根據綜合名錄,已經采取了差別化的信貸措施。
為了服務于市場主體,綜合名錄一方面清晰地為企業指明國家限制的“雙高”產品、污染工藝,另一方面又為企業指明能夠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在綠色稅收、綠色貿易、綠色信貸等相關經濟政策的引導下,企業應當更加積極主動地履行環保主體責任,減少甚至避免對“雙高”產品的采購、生產及使用,加大對環保專用設備等方面的環保投資力度,通過減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自身環境違法風險。
綜合名錄的發布,除了服務于企業,還將有利于提高社會和公眾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參與程度。通過綜合名錄的指引作用,公眾可以更便捷地對產品進行“雙高”特性識別,進而有選擇性地減少購買“雙高”產品,從消費鏈末端減少“雙高”產品的流通,從而倒逼企業綠色轉型,解決“劣幣驅逐良幣”問題。社會和公眾也可以借助綜合名錄的專業性指引,不斷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及排污等行為的監督力度。
下一步,環保部將進一步積極開展綜合名錄基礎研究工作,不斷擴大綜合名錄的覆蓋范圍,繼續將環境影響大、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雙高”產品納入綜合名錄;另外還將積極推動綜合名錄的應用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將生態環保要求融入到經濟管理的各方面和全過程,研究制定推動綠色發展的環境經濟政策,建立環境成本合理負擔機制,減緩和消除“雙高”產品大量生產、出口、消費形成的環境損害和環境隱患,使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工藝獲得更大的市場空間,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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