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建筑物只要發生火災,就總要牽扯到保溫材料的防火問題,那些防火性能差的材料,即使不是罪魁禍首,也是加重火災危害的重要因素。今年發生在英國倫敦的公寓樓大火,短短時間內就將一座建筑物毀之一炬,傷亡損失巨大,就是因為建筑物保溫材料的防火問題引發的悲劇。
而在國內,這樣的事故同樣此起彼伏,不可計數。去年,呼和浩特的一在建工程就發生了這樣一起外保溫的火災?,F場隱約的明火可見,黑色煙霧蔓延了整棟高樓。
幾年前建筑業的幾場外保溫大火,促使消防部門出臺“65號文”,短時間內限制了有機保溫材料的應用。為數眾多的保溫材料企業因之關門。但是建筑保溫市場秩序,并沒有因此而有大的改善。《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16已出臺不短的時間,而且規范里規定非常清楚,高于27m以上的建筑,宜采用A級保溫材料,當采用B1級時,應有防火隔離帶。當年的46號文也規定,“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并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涂抹防護層。未涂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那么,為什么實際工程中還是不按照這些規定做呢?導致關于保溫大火的事故又多了起來!
從呼和浩特在建工程現場失火的圖像來看,大火是從低竄到高,沒有一點點的防護。倘若這座建筑已經投入了使用,那么這場事故會給群眾造成怎么的傷害?其實,這些事故存在很大的人為因素,火災的根源也是可以控制的。只要嚴格按照規定,將保溫材料換成A級,就可以確保遠離火災的巨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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