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數據顯示,2017年以來,我國高層建筑共發生火災5046起,直接財產損失超8000萬元。近10年來,全國共發生高層建筑火災3.1萬起,死亡474人,直接財產損失15.6億元。
目前,我國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27米以上的住宅建筑)61.9萬棟,百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6457棟,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有4.2萬棟,包括6206棟違規使用外保溫材料。我國百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年均增長率高達8%,是世界平均增長率的2.5倍。
由于高層建筑規模大、功能多、結構復雜,發生火災后撲救難度大等原因,其發生火災后危害性比其他建筑更高。為有效預防高層建筑火災發生,根據國務院會議部署,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能源局決定自2017年7月份開展為期半年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整治期間,各地重點整治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建筑消防設施等6類突出問題。截至目前,全國對違規采用外墻保溫材料的6206棟納入政府改造2811棟,拆除面積57.9萬平方米,集中改造59.2萬平方米;督促整改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隱患問題16.1萬處。
通過排查發現,65.6%的高層建筑自我消防管理能力還比較弱,存在的隱患問題未得到及時整改。外保溫材料方面,有6206棟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有1.1萬棟的外保溫材料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還有一些高層建筑未按規范要求設置自動消防設施,設施損壞或癱瘓。有11.7萬棟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總數的18.6%。
據了解,消防部門正在起草《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管理標準和管理要求等作出具體規定。
標簽: 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