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建筑工地噪音與粉塵污染,市住建委昨日下發《關于阜陽市建筑工地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明確明年起阜城建筑工地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通知明確,即日起,凡在我市進行的建筑工程,應在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規定使用預拌砂漿。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建成區(含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阜合現代產業園區)建筑工地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使用預拌砂漿。
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準,綜合考慮不同的基體、基層、砌體材料及施工工藝、環境條件等因素,選擇與之配套的預拌砂漿進行設計;在施工圖及設計文件中必須明確標注使用預拌砂漿品種和等級,如有變更須提供說明;各建設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預算控制價時,必須載明招標工程建設項目使用預拌砂漿的種類、等級、數量和預算費用。
施工現場未按規定禁止攪拌砂漿或未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將受到責令停工、不得參與綠色建筑評審等處理。設計單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工程監理單位未按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圖文件審查和現場監理的,由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標簽: 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