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8月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標志著我省裝配式建筑正式起航?!秾嵤┮庖姟穼?017年9月6日起正式施行。
《實施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我省裝配式建筑的技術體系、標準體系、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全省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以上,西寧市、海東市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他地區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以上。創建1至2個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1至2個國家級裝配式產業基地。
與此同時,西寧市、海東市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率先啟動實施一批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推廣裝配式建筑結構設計、節點連接設計、構造設計等先進技術,推動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的一體化、產業化發展。2018年起,西寧市、海東市裝配式建筑項目供地占建筑項目招拍掛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每年增長不低于3%,新建保障性住房、財政資金和國有企業全額投資的建筑工程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標簽: 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