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廣西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外墻外保溫禁止設計和使用無機輕集料保溫砂漿。
廣西住建廳近日印發《關于民用建筑保溫工程限制使用無機輕集料保溫砂漿的通知》明確,2017年10月1日前,建筑工程外墻外保溫設計使用無機輕集料保溫砂漿,已通過建筑節能施工圖審查備案但尚未進行外墻保溫施工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原設計單位進行建筑節能設計變更,采用自保溫或復合保溫新型墻材等建筑節能與結構一體化技術,經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審查并報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施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工單位不得在外墻外保溫系統中使用無機輕集料保溫砂漿。各施工圖審查機構、監理單位、質量監督機構要嚴格把關,確保建筑節能設計質量和實施效果。建筑工程外墻圍護結構節能設計推廣使用燒結多孔砌塊、燒結空心磚(砌塊)、燒結保溫磚(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板)等自保溫新型墻材產品,或填充型復合保溫砌塊、輕集料混凝土復合保溫砌塊、石膏復合保溫砌塊、ZD保溫砌塊等復合保溫新型墻材產品,以及建筑節能與結構一體化等節能技術。
《通知》強調,各設計單位要加強對設計人員的教育和學習,全面了解廣西本地區自保溫復合保溫新型墻體材料品種,熟練掌握自保溫復合保溫新型墻材技術性能,因地制宜地選用適合本地的建筑節能材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主動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完善建筑節能材料和自保溫復合保溫新型墻材制品標準、技術規程、應用圖集,健全建筑節能材料規范體系。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部門應根據市場的情況,及時編制和修訂建筑節能消耗量定額,發布建筑節能材料和自保溫復合保溫新型墻材的價格信息。
標簽: 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