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7月26日,甘肅蘭州市建設局組織召開了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推進會。會議提出,自2017年8月1日起,蘭州市范圍內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含棚戶區改造工程)等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須達到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會議明確了蘭州市下一步主要目標任務:城鎮新建建筑設計和施工階段100%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2017年年底前,城鎮新建綠色建筑竣工面積占城鎮新建建筑竣工面積比例達到32%,到2020年達到60%以上;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執行范圍,自2017年8月1日起,蘭州市范圍內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含棚戶區改造工程)、新建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區、各類建設科技示范工程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體育館等公益性建筑須達到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加快推進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并積極探索開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試點。
會議指出,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已納入國家和省、市對各級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節能、生態文明建設、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循環經濟等多項目標責任考核,各縣區要把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作為當前重點工作,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會議要求,各縣區建設局、各級安質監站要緊密配合,對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施工的項目進行綠色建筑驗收,綠色建筑項目在竣工備案時,應當查驗《甘肅省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表格》;要認真做好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統計工作。各縣區建設局,高新區、經濟區建設局,各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按要求全面完成統計和分析工作。同時,對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要嚴格落實供熱分戶計量工作。
各縣區建設局,高新區、經濟區建設局,市各級安質監站,市熱管辦、熱力總公司,局機關相關處室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標簽: 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