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提出發展裝配式建筑,但由于當時建設能力和經濟基礎的限制,裝配式建筑發展受到很大阻礙。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我國開始關注建筑產品的綜合性能,提出了發展裝配式建筑。
裝配式建筑
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到,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
各地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北京、浙江提出到2020年,提前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的目標;河北明確提出把鋼結構建筑作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主攻方向;吉林提出了創造條件,試點發展木結構建筑產業化的工作思路;山東省實施“四個強制”政策,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出臺了裝配式建筑專門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部分省市已經出臺政策、資金扶持措施并提出了量化目標。
在各方的共同推進下,2015年我國裝配式建筑面積約44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規模約858億元,相關配套產業產值規模約429億元(裝配化建筑的延伸產業如清潔能源、一體化裝飾、智能家居等),得出我國裝配式建筑行業總產值約1287億元。2016年我國裝配式建筑面積約1億平方米,裝配式建筑行業總產值達到了505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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