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了關于《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我省屬能源消費大省,能源消費總量居全國第五位,其中煤炭消費占比較高,帶來的環境污染危害較嚴重,經濟發展與能源資源及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我省節能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
據了解,《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是2006年6月1日實施的。其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分別于2007年和2016年進行了全面修訂和部分修改。經過社會生活的發展和變遷,《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出現部分條款與上位法存在不一致甚至相抵觸的問題,已經不適應我省節能工作的實際需要。為了發揮法制的引領和保障作用,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對《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十分必要。根據議程,會議將在7月28日對本《條例(修訂草案)》進行表決。
細化規定 對違反節能審查要求的不同情形分別做出規定
本次修訂結合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實踐,對違反節能審查要求的不同情形分別做出規定,《條例(修訂草案)》規定“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節能監察機構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產性項目,由節能監察機構提出意見,經發展改革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節能監察機構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
增加“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筑”內容 繼續推廣綠色建筑材料
近年來,我國積極探索發展裝配式建筑,本次修訂將“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筑”寫入條例?!稐l例(修訂草案)》規定“推廣綠色建筑材料,支持建筑物優先采用新型墻體材料等節能建筑材料和節能設備。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筑?!毖b配式建筑是用預制建筑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利于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施工污染、提升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培育新產業新動能、推動化解過剩產能。
明晰鄉鎮政府履行節能職責目標 未完成將被約談
在全省節能減排工作中,鄉鎮人民政府作為最基層的人民政府,在農業、農村節能中責任重大,《條例(修訂草案)》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節能目標責任履行情況”修改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節能目標責任履行情況”,同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通過節能監督檢查發現節能目標完成進度滯后的,可以約談下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主要負責人;問題涉及范圍廣或者情節嚴重的,可以約談下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并責令限期改正”,對鄉鎮政府履行節能職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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