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畢節市七星關消防大隊依法對貴州省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淞陽幸福港灣在建工地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夾芯彩鋼板搭建的辦公用房、員工住宿實施臨時查封。
大隊監督員在對貴州省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貴州省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淞陽幸福港灣在建工地辦公用房、員工住宿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夾芯彩鋼板搭建,其芯材的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標準,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第4.2.1條第1項之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如果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將可能會造成嚴重火災事故。經大隊集體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決定對貴州省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淞陽幸福港灣在建工地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夾芯彩鋼板搭建的辦公用房、員工住宿實施臨時查封,查封過程中,消防監督員向貴州省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宣讀了《臨時查封決定書》,該單位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配合大隊監督員的執法工作,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對聚苯乙烯泡沫夾芯彩鋼板進行整改。
通過此次檢查,不斷提高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除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為確保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的高度穩定奠定了基礎。
標簽: 畢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