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昆明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宣貫會,通報自2017年8月1日起,昆明市西三環、春雨路、華苑路、廣福路、彩云北路、東三環、北三環合圍區域以內及呈貢核心區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須使用預拌砂漿;自2018年1月1日起,縣(市)區政府所在地、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內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2019年1月1日起,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建設工程,逐步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滇中新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滇中新區管委會制定。
據介紹,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工地大量使用現場攪拌砂漿,人工直接操作,容易造成攪拌不均勻,計量不準確,使建筑砂漿強度質量的穩定性難以得到保證,由此造成安全隱患。同時在工地現場攪拌砂漿時,會產生大量的揚塵污染和建筑污水,對施工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從而影響到城市環境。而預拌砂漿生產、運輸、使用等環節均在密封的裝備和環境下作業,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操作,避免、減少材料露天堆放和現場攪拌造成的污染,以及攪拌所帶來的噪音污染。
昆明是全國第二批“禁現”城市,近年來 “禁現”工作穩步推進。結合本地適用于預拌砂漿的天然砂源稀缺、砂漿種類細分程度不夠、專業砂漿生產技術儲備薄弱、地材適應性差等實際情況,確定了“先試點、再推廣、后強制”的工作原則。至2016末,年應用預拌砂漿超過50萬立方米,在有濕拌砂漿統計值的省會城市中位列前十。目前預拌砂漿產能供應半徑已覆蓋了昆明主城各區域,各試點項目已取得示范性成果,預拌砂漿推廣的產能基礎、技術體系已具備了主城區全面推廣條件。
此次自8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昆明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通過逐步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將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實現文明施工,推進綠色建筑,實現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加強砂漿行業科學管理,推進建筑業供給側改革。
此外,新規還針對特殊情況進行了具體規定。遇到因交通運輸條件限制,預拌砂漿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需要使用特種砂漿,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供應的;建設工程砂漿使用總量25立方米以下等三類情況之一的,可向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后,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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