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中旬以來,因政策調整,嵊州市經信局新墻辦對建設單位缺少制約措施,導致征收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非常困難。2015年5月份后至2016年底幾乎都未收繳。共有應征未征126個項目,未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1951.77萬元。
2017年3月份財政部發文取消墻改基金的征收,并要求以前年度欠繳的墻改基金相關執行單位應當足額征收,借助這一契機,嵊州市新墻辦把催繳未及時繳納項目的墻改費作為二季度工作重點和攻堅項目,力爭在7月中旬完成所有補征收項目的催繳工作。
在此期間,墻辦和主管部門主要做了如下工作:1、4月份經信局與財政局聯合發催繳通知書,限期一個內繳納。
2、新墻辦主任(局長兼)、墻辦分管領導局分項目親自上門做工作并作政策解釋,局紀檢組領導督促每周報催繳工作進度。
3、對催繳后主動補繳墻改基金的項目及時跟進現場驗收,督促企業準備返退資料,加快墻改基金的返退進度。
4、對個別不配合或爛尾樓企業則聘請律師,則走司法程序,先在經信局立案,做好企業的基礎工作調查,(查詢公司工商登記情況、施工許可證核發情況、查詢墻板賬號的銀行賬單等),再制作詢問筆錄和處罰聽證告知書,處罰決定書等流程,如在行政處罰后仍不繳納,則上訴至法院。開展這些工作后,成效顯著。
截止6月15日已完成117個項目的繳費工作,剩余未繳項目 9個,未繳金額 392.87萬元。這9個項目中,一個項目在走流程,估計十幾天后會到賬,其中3個項目承諾6月25日前繳納,剩余3個項目在走流程承諾7月5日前繳納。還有兩個項目是爛尾樓工程,已經準備走司法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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