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住建廳近日下發《江西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要求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所有新建城區均按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的要求進行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確定南昌市、上饒市、撫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贛州市為江西省裝配式建筑試點城市,今年起安排建設一批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
【成果】
115項工程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志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江西省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比例達100%;全省共有115項工程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志,建筑面積達到1525.57萬㎡。
全省共完成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示范面積1143.23萬㎡,太陽能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408.7兆瓦,淺層地能應用面積233.188萬㎡。21個項目列為全國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新余市、萍鄉市、景德鎮市、南昌市、宜春市、鷹潭市、鄱陽縣、新干縣、上栗縣和余干縣列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蘆溪縣和進賢縣列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縣。
【目標】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達50%
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所有新建城區均按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的要求進行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全省城鎮既有居住建筑中節能建筑所占比例超過60%。
“十三五”期間,進一步推進太陽能光電、光熱、地熱能和空氣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合理應用城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達到6%以上。
發展建筑裝配式設計施工,到2020年培育建設5家以上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培育建設10家以上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到2020年末,全省采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裝配式施工比例達到50%以上。
【任務】
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嚴格控制超大、超高、超限、超能耗和全玻璃幕墻類建筑,確保新建建筑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實施執行率達到100%?!笆濉蹦└髟O區市均要建成能耗監測平臺,形成覆蓋全省的建筑能耗監測網絡。
以節約型校園、節約型醫院試點為帶動,逐步擴大到旅游、商業、交通、文化、體育等領域節約型公共建筑、節約型公共機構建設。有條件的項目可增設智能化系統。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省會城市的保障房,機場、車站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納入當地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的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和建設。
鼓勵南昌、新余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鼓勵南昌、新余等條件成熟地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其他城市不斷擴大綠色建筑標準的強制執行范圍。
積極出臺支持綠色建筑的激勵政策,包括推進財政激勵、容積率獎勵等多種措施。
進一步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風能和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
探索以公共交通為主導的空間布局,完善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系統和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
引入低影響開發模式,采取屋頂綠化、透水鋪裝、下凹式綠地等措施,建立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系統,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小雨不積、大雨不澇、水體不臭、熱島緩解。
今年起安排建設一批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
在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確定南昌市、上饒市、撫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贛州市為江西省裝配式建筑試點城市。2017年起,全省每年確定裝配式建筑項目計劃,并安排建設一批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
標簽: 上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