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民用建筑外墻保溫工程管理,提高外墻保溫工程質量和安全,近日我市制定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新規定,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推廣外墻自保溫和外墻復合保溫,限制外墻外保溫。規定自5月11日起實施。
規定要求,當建筑外墻采用涂料或瓷磚等飾面時,應優先采用自保溫系統,當自保溫系統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時,可增加建筑反射隔熱涂料或輔助內保溫等措施形成復合保溫系統。
對于設置了復合保溫系統仍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或內保溫層厚度過大的個別公共建筑,可設置外保溫,外保溫層厚度不應大于20毫米;瓷磚飾面的部位不得采用外保溫。
當建筑外墻采用干掛石材或鋁板等飾面時,在符合防火等技術標準的前提下,可采用外保溫系統。此外,建筑外墻墻體應優先使用保溫效果良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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