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青州全面停止征收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停止征收后,對之前欠繳的基金要及時足額征收,對之前預繳的基金要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多退少補。
此次國家出臺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意味著以后房建工程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僅需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一項費用,對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房地產市場發展潛力,優化住建領域行業發展環境將起到重要促進作用。
標簽: 青州
根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青州全面停止征收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停止征收后,對之前欠繳的基金要及時足額征收,對之前預繳的基金要及時清算,并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多退少補。
此次國家出臺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意味著以后房建工程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僅需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一項費用,對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房地產市場發展潛力,優化住建領域行業發展環境將起到重要促進作用。
標簽: 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