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之前我省發布的“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到2020年,我省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比例要達到60%以上。目前,合肥已經準備以立法方式助力綠色建筑發展。在日前舉行的合肥市十五屆人大三十三次會議上,《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正式提交審議,在未來,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都將分星級標準打造綠色建筑,對現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或能得到政府補貼。
根據國家規定,綠色建筑將有一星到三星三個等級,草案明確合肥市以后也要這么來。比如,新建民用建筑(不包括農民自建住房)應該按照一星級以上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等要按照二星級以上的標準,規劃部門在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中就要明確等級,不能滿足綠色等級和技術指標的,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而對于既有的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草案也給予鼓勵,比如科教文衛體等公益事業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權人共同承擔,其他民用建筑改造費用由所有權人承擔,但政府可給予適當的補貼。本次會議決定,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牽頭對該法規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然后提交下次常委會會議再次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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