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昆明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西三環、春雨路、華苑路、廣福路、彩云北路、東三環、北三環合圍區域以內及呈貢核心區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須使用預拌砂漿。
會議提出,推行預拌砂漿管理將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實現文明施工,推進綠色建筑,實現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加強砂漿行業科學管理,推進建筑業供給側改革。預拌砂漿包括干混砂漿和濕拌砂漿。我市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和現代化管理方式生產高性能、環保型的預拌砂漿;鼓勵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粉煤灰、脫硫灰渣、鋼渣等摻合料和符合標準的工業尾礦等固體廢物;鼓勵使用人工機制砂。對預拌砂漿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維修以及科研、新技術開發、示范與推廣項目,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支持。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站點設立應當符合土地利用、城鄉規劃、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要求,并依法經相關部門批準,應當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固體廢棄物、噪聲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實現污水、固體廢棄物循環利用;原材料堆場、配料倉應當全封閉,粉塵排放應當符合有關標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項試驗室和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全部使用散裝水泥。鼓勵干混砂漿采用散裝方式發放。
會議明確,自今年6月1日起,昆明市西三環、春雨路、華苑路、廣福路、彩云北路、東三環、北三環合圍區域以內及呈貢核心區的建設工程當使用預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明年1月1日起,縣(市)區政府所在地、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內的建設工程;2019年1月1日起,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建設工程逐步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滇中新區建設工程逐步實現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具體實施方案由滇中新區管委會制定。
如遇到“因交通運輸條件限制,預拌砂漿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需要使用特種砂漿,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供應的;建設工程砂漿使用總量25立方米以下的?!鼻闆r之一,可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后,在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違反規定使用袋裝水泥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每噸袋裝水泥處以300元罰款,并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記入不良信用記錄。違反規定現場攪拌砂漿的,按每立方米砂漿處以100元罰款,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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