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轄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株洲縣消防大隊依法對株洲縣南洲鎮一店員工宿舍實施了臨時查封。
近日,株洲縣消防監督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該飯店員工宿舍板房采用夾層為聚乙烯泡沫的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如不及時排除隱患,一旦引發火災,及易造成火災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大隊對該飯店員工宿舍實施臨時查封,并要求該飯店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積極整改存在的問題,在確認安全隱患已整改完畢后才能解除查封。
查封后,該飯店負責人對處理結果無異議,并表示將全力整改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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