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搭積木一樣建房子,將在武漢日漸成為平常事。記者昨悉,武漢市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的通知》,要求今年底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底力爭比例不低于40%。
所謂“裝配式建筑”,是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包括混凝土結構裝配式、鋼結構裝配式、木結構裝配式。這種類似于搭積木的建筑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而且有利于提高建筑質量,減少建筑垃圾和揚塵噪聲污染。
為進一步加快裝配式建筑發展,通知要求從下月1日起,二環線以內、二環線以外的重點功能區的民用建筑(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除外),以及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獨立成棟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在土地供應時都應明確按照裝配式方式進行建造。
從明年1月1日起,武漢各中心城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風景區、武漢化工區范圍內的民用建筑;2019年1月1日起,新城區人民政府所在地、都市發展區、盤龍城開發區、陽邏開發區范圍內的民用建筑,都將納入實施范圍。
通知明確,按照裝配式建造方式開發建設的項目,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其外墻裝配式部分建筑面積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其預售資金監管比例按照15%執行;小高層及以上建筑結構主體施工達到總層數三分之一以上,且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即可辦理預售許可證。
標簽: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