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指導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效果評價,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山東省住建廳委托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等單位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節能量核定辦法》,經審定,于2016年12月14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山東成為全國首個出臺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節能量核定辦法的省份。
公共建筑類型多樣、用能方式復雜、能耗影響因素多,如何科學制定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核定辦法一直是國內特別是北方采暖地區的一大難題,也是影響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改造市場化機制推行的一大瓶頸。該辦法研究了公共建筑圍護結構等改造內容對建筑能耗的影響,在國內率先提出了節能改造項目節能量前期評估辦法,結合山東實際,提出了賬單分析和測量計算兩種節能量核定方法。該方法科學、合理、操作性強,可實現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實施前和改造完成后兩個階段節能量的核定,其實施對于規范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效果評價方法,加快推進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標簽: 山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