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湖州市2016年目標責任制的內容,安吉縣于近日完成了2016年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的撥付工作。
對照今年該縣出臺的《安吉縣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范圍、標準、條件,符合申請2016年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條件的項目共2個,分別安排了20萬元和10.45萬元的專項資金補助。2016年的專項資金補助是安吉縣有史以來第一次有依據、有標準開展的此項工作,對有效地推進墻材行業轉型升級,加快該縣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和應用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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