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公布2016年第4批玻璃纖維制品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 2016年第4季度,抽查了山東省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玻璃纖維制品產品,有2家企業的2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T18371-2008《連續玻璃纖維紗》、GB/T18370-2014《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GB/T18369-2008 《玻璃纖維無捻粗紗》、GB/T21825-2008《玻璃纖維土工格柵》、JC561.2-2006《增強用玻璃纖維網布第二部分 聚合物基外墻外保溫用玻璃纖維網布》、JC935-2004《玻璃纖維工業用玻璃球》、GB/T18373-2013 《印制板用E玻璃纖維布》、JC/T170-2010《 E玻璃纖維布》、JC/T841-2007《耐堿玻璃纖維網布》等標準要求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玻璃纖維制品產品的捻度、線密度、網眼尺寸、網眼目數、經、緯密度、懸垂度、單位面積質量、拉伸斷裂強力、斷裂伸長率、耐堿性、含水率、可燃物含量、成分分析、均勻性、二次冒泡溫度、堿金屬氧化物含量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山東金明玻璃纖維有限公司的1批次玻璃纖維制品堿金屬氧化物含量項目不合格;淄博聚陽玻璃纖維有限公司的1批次聚陽玻璃纖維制品拉伸斷裂強力(經向)、可燃物含量、堿金屬氧化物含量項目不合格。標簽: 山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