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經信委、省住建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城市城區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經信資源(2013)433號))精神和省經信委《關于開展城市城區建設工程“禁粘”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龍泉市轉發了相應文件并制定了實施方案。
2016年12月中旬,龍泉市經信局新墻辦工作人員對龍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龍都-甌江花園項目和龍泉市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金匯苑(金匯國際)項目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中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情況、監理單位的監理過程中對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情況以及施工單位建設施工過程中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情況, 通過檢查在建項目都能按照上級要求,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沒有發現使用粘土磚等情況發生。
標簽: 龍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