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包頭市
包頭市25%的新建建筑掛上“綠標簽”
從2016年起,包頭市在全市范圍內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嚴格貫徹《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并研究制定了《包頭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及相關文件,成立了全市綠色建筑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市綠色建筑工作,截至目前,全市25%的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 包頭市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納入節能總體目標,實施建筑領域節能檢查,嚴格落實綠色建筑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切實提高綠色建筑比重。為了積極推動全市綠色建筑的實施,宣傳綠色建筑設計理念,提高綠色建筑設計水平,召開了全市綠色建筑有關標準的宣貫培訓會,邀請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內蒙古城市規劃市政設計院等的多位高級工程師就《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等進行講解,并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強力推進包頭市綠色建筑發展。依托包頭建筑設計院、包頭市圖審中心等單位建立包頭市綠色建筑評價機制,力爭推動包頭市綠色建筑向規?;?、標準化發展。2016年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截至目前,完成我市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施工圖審核83.58萬平方米,全市25%的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