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區今冬明春期間的消防安全,加強對轄區單位的消防安全督管,近日,新余市開發區消防大隊跟蹤督促使用易燃泡沫夾心彩鋼板的企業進行拆除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大隊執法人員在執法期間發現一企業廠房使用聚氨酯夾芯泡沫彩鋼板搭建生產車間與各功能區的隔斷,未達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A級不燃材料要求,彩鋼板面積多達1000余平方米。因此,大隊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消防法律規定,要求該單位在限定時間內拆除使用聚氨酯夾芯泡沫彩鋼板搭建的隔斷。拆除過程中,該企業負責人積極配合拆除工作,在限定期限內將1000于平方米聚氨酯夾芯泡沫彩鋼板全部拆除完成,并表示將嚴格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通過此次拆除工作,進一步強化了轄區各企業責任人的消防意識,有效的遏制和預防了聚氨酯泡沫夾心彩鋼板火災的發生,為深入推進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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