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經信委、省住建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城市城區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經信資源〔2013〕433號)精神,進一步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提升建設工程領域綠色發展水平。松陽縣墻改辦經過多方努力,會同相關各部門積極協調,于近日正式出臺了《松陽縣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
該方案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在松陽縣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農民個人自建和聯戶自建住房及修繕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建筑除外)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粘土類墻體材料;全市農村、農民、農居自(聯)建房和中心村集聚地建設工程應加大新型墻材推廣應用,逐步減少使用粘土類墻體材料。
松陽作為欠發達縣,“禁實”工作一直落后全省其他縣市區。該實施方案的出臺將全面提升松陽的新墻材推廣工作。
標簽: 松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