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8月,烏魯木齊市散辦、墻改辦對烏魯木齊市首批申請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的預拌混凝土企業進行了初步審核。市墻改辦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現場查看了申報企業的生產場地、生產工藝、設備狀況、試驗室及檢驗設備、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管控措施,并對生產管理、試驗室等方面資料提出了整改要求。通過此次現場考核審查,申報的10家預拌混凝土企業(12個攪拌站)符合自治區認定標準,于8月17日上報自治區墻改辦。
預拌混凝土于2月1日列入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納入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管理。開展新型墻材認定工作對規范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應用管理和市場秩序,鼓勵企業研發、利廢,實現建筑節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標簽: 烏魯木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