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西縣重點局出臺《外墻保溫工程施工管理辦法》,對建筑工程外墻保溫施工提出三條嚴厲的質量保護措施。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最高可對施工單位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根據管理辦法,該縣將對外墻保溫工程加強監管??h重點局會組織人員進場檢查材料和品牌,查看是否是合格保溫材料,品牌是否與招標文件相符,并與材料生產廠家取得聯系,要求出具《產品合格承諾保證書》,如發現不合格材料或不符的品牌,一律拒絕進場。在保溫施工過程中,該縣還要求監理人員站在旁邊全程監督,看施工流程是否規范,看保溫厚度是否符合標準,如有偷工減料或違法行為,立即責令返工整改。而如果發現有施工單位出現上述違約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將對施工單位處以罰金20萬元、工程款延期3個月審批的處罰,并記項目經理不良行為記錄1次,限制其1年不得參與投標活動,予以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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