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按照《廊坊市環境保護局約談暫行辦法》的要求,8月4日,市環保局對大城縣春光巖棉等7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了公開約談,提出明確整改要求。
近期,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我市組織調研性督查時,發現大城縣洪海保溫材料有限公司、大城縣望鑫巖棉公司、大城縣展源巖棉公司、大城縣春光巖棉公司、大城縣昌盛巖棉公司、大城縣國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大城縣泰岳巖棉公司存在環境管理相對較差,污染防治設施水平低,熔爐煙塵排放嚴重,干燥工段煙氣收集后未經活性炭處理或水浴處理直排,煙氣排放十分明顯,車間內跑冒滴漏等問題。
8月4日上午,按照《廊坊市環境保護局約談暫行辦法》的要求,市環保局對這7家保溫建材企業進行公開約談。市環保局主管領導在公開約談中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大城縣環保局要加大對7家保溫材料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并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并按照法律規定時限落實到位。對全縣的保溫建材行業進行徹底排查,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二是7家保溫材料生產企業按照要求加強整改,加強環境管理,優化污染治理設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
大城縣環保局負責同志對已采取的環境監管措施和環境執法情況進行了匯報。7家企業的負責人逐一對企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進行了匯報,并表示堅決按照約談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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