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意見》出臺,到“十三五”末,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達到50%以上。
意見要求,“十三五”期間,我省要建設一批示范性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實現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所有市縣全覆蓋。
全省將強化對綠色建筑質量監管,將綠色建筑納入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行維護等工程全過程管理程序。從今年8月1日起,住宅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從今年10月1日起,規劃用地面積10公頃及以上的新建城市居住區、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等按綠色生態小區要求進行規劃、設計、施工、運行。
要繼續加快實施綠色建筑示范工程。2018年前,???、三亞、儋州、瓊海、萬寧、陵水和文昌等市縣應建設一批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小區(城區),其他市縣至少應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小區各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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