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精神,啟動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財政部制定了《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資金管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所稱“夏熱冬冷地區”是指長江中下游及其周邊地區,確切范圍由《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規定。涉及的省份主要有:上海市、重慶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河南省、貴州省、福建省等。
補助資金將綜合考慮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改造內容、改造實施進度、節能及改善熱舒適性效果等因素進行計算,并將考慮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等情況逐年進行調整。補助標準具體計算公式為:
某地區應分配補助資金額=所在地區補助基準×∑(單項改造內容面積×對應的單項改造權重)。
地區補助基準按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劃分:東部地區15元/m2,中部地區20元/m2,西部地區25元/m2。
單項改造內容指建筑外門窗改造、建筑外遮陽節能改造及建筑屋頂及外墻保溫節能改造三項,對應的權重系數分別為30%、40%,30%。
標簽: 外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