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預拌砂漿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規范預拌砂漿的生產和使用管理,保障建設工程質量,落實節能減排要求,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根據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發展辦法》(內經信辦字【2015】249號),近期錫盟住建局以(錫建建[2016]177號)《關于加強預拌砂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旗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加強全盟預拌砂漿管理。
一、各旗縣市(區)新建、改建、擴建預拌砂漿生產項目應符合住建、國土、規劃和環保等部門的相關要求。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的原則,結合我盟市實際情況,到2020年,預拌砂漿生產布局為:錫林浩特市4家,多倫縣1家,正藍旗1家,太仆寺旗1家,蘇尼特右旗1家,西烏珠穆沁旗1家,東烏珠穆沁旗1家。
二、各旗縣市(區)新建、改建、擴建預拌砂漿生產項目應嚴格按程序報批,不得擅自建設或先建后報。應嚴格履行項目報批手續,項目建設須在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申報后報上一級住建部門報批,方可開工建設,杜絕隨意建站、無序競爭、競相壓價等問題。對于已取得審批的預拌砂漿生產項目,企業須在一年內建成投產,逾期未開工則撤回該項目審批。
三、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實行備案登記制度,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發展辦法》(內經信辦字【2015】249號)的要求申請辦理備案證書。盟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我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備案初審,自治區散裝水泥辦公室頒發《內蒙古自治區促進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備案證書》(簡稱《備案證書》)。
四、取得《備案證書》的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可以在建設工程中優先推廣使用,可享受申請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補貼。各地應采取措施,鼓勵建設項目使用預拌砂漿。
五、已建成預拌砂漿生產的地區,中心城區新建建設項目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
六、各旗縣市(區)住建局要把推廣應用預拌砂漿作為建筑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整治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筑設計、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施工監理等部門應制定和落實相應的制度措施,加強預拌砂漿產品質量、生產管理和價格指導等工作。
標簽: 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