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加快實施綠色建筑行動的通知》要求,全市城鎮范圍內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應至少達到《廣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一星B級的要求。
《通知》要求,建設單位、招標代理機構、設計單位應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要求和級別標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按照綠色建筑相關標準進行審查。對未提交《綠色建筑認定申報自評估報告》和《江門市綠色建筑設計審查備案表》的項目,不得受理審查申請;對未達到綠色建筑最低級別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據了解,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笆濉逼陂g,江門完成綠色建筑面積共計125萬多平方米,完成省下達的任務,目前擁有江門“星匯名庭”一期、江門市濱江體育中心項目、江門市五邑中醫院、星河路保障性住房、下沙保障性住房一期等一批綠色建筑。
此外,根據《江門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江門將積極創建綠色低碳社區試點,引導新建社區,特別是房地產住宅項目通過優化設計布局、利用自然通風等方法,配以廢棄物源頭減量、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創建綠色低碳社區。同時,完善綠道網絡,著力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快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為市民“低碳出行”創造條件。
標簽: 民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