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墻體材料改革工作科學發展,拓展農村新墻材應用范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5號)、住建部、工信部《關于開展綠色農房建設的通知》(建村〔2013〕190號)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莊規劃設計和農房設計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5〕84號)等文件要求,現就開展農村自建房建設項目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村自建房建設項目推廣應用新型墻材的重要意義
隨著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美麗鄉村建設的快速推進,我省農房建設規模逐年增加,但農村建設市場特別是量大面廣的農村自建房建設項目中,普遍存在大量使用實心粘土磚等淘汰落后墻體材料的現象。推進農村自建房應用新型墻體材料有利于提高房屋建筑質量,改善舒適性和安全性,延長使用壽命;有利于推進房屋節能減排,提升農村宜居性,加快美麗鄉村建設;也有利于化解墻材行業產能過剩的矛盾,促進新型墻材行業結構調整和有序發展。
二、總體要求
至2020年,全省農村因地質災害、下山脫貧、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異地搬遷工程,農村危舊房改造工程,中心鎮、中心村集聚區等新農村農房建設工程,實現新型墻材推廣應用全覆蓋;其中農村自建房使用新型墻材占農村自建房比例達到30%以上。農村自建房是指按“一戶一宅”規定,按戶辦理私人建房手續進行新建或改(擴)建的建設項目(不含農村拆遷安置房項目),以自己或委托采購新型墻體材料并進行施工的農村住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農村自建房建設項目的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研究制定農村自建房建設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部門工作協調機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各部門職責,防止不合格、劣質建筑材料流向農村;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落實責任制。
(二)開展試點示范。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開展農村自建房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試點示范工作。農村自建房要優先采用就地就近的新型墻體材料,積極探索以新型墻體材料企業主動對接農村自建房應用新墻材等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企業、示范項目,建立試點示范項目管理檔案。以點帶面,推動新型墻體材料在全省農房中的推廣應用。
(三)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農村自建房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激勵機制,探索墻改基金省、市、縣(市、區)三級聯動扶持農村自建房新墻材推廣應用政策。加大墻改基金轉移支付資金對農村自建房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項目或新墻材供應生產企業的扶持力度。制定農村自建房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補助和獎勵標準、劃撥程序。
(四)加強服務指導。各地要會同相關部門,定期舉辦村莊規劃和農房新墻材與建筑節能設計培訓班,提高農村建筑項目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與建筑節能應用水平。加強對農村建房承包戶和泥瓦匠的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建房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施工技術和質量。開展新墻材“下鄉”服務,組織技術人員下鄉現場講授新墻材應用技術,為農村自建房使用新型墻體材料作好技術指導。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逐步在農村形成使用新墻材的共識。
(五)加強行政監管。各地要加強對農村自建房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應用監管,建立農村自建房新墻材使用情況統計制度;要制定“十三五”淘汰落后燒結類墻體材料規劃,進一步強化整治和淘汰燒結類墻體材料工作力度,為農村自建房建設項目推廣新型墻體材料提供保障。
標簽: 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