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魯建節科函[2016]1號)的要求,棗莊市被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為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關信息的統計城市,為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我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2015、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5、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工作。
統計工作采取全面統計和抽樣統計相結合的方式,將反應城鎮民用建筑在使用過程中電力、煤炭、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熱力等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耗作為主要統計內容,在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國家機關事務管理機構管理的既有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城鎮民用建筑中進行開展。
標簽: 棗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