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疆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公安消防部門防火監督人員在對克拉瑪依區佳隆速八酒店實施檢查時發現,該場所內頂樓屋頂上違規采用彩鋼夾芯苯板搭建廚房、庫房和暖氣管線房,防火監督員依法對搭建的各庫室進行了臨時查封。
在檢查過程中,防火監督員對該酒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滅火器數量配備是否符合規定;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值班記錄是否齊全;酒店工作人員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掌握情況等消防安全問題進行了全面檢查。
檢查發現,該酒店頂樓屋頂上采用彩鋼夾芯苯板搭建了廚房、庫房和暖氣管線房,且未經消防部門備案,屬于違章建筑,違反了《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之規定,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防火監督人員當場對所搭建的三個庫室進行了查封,并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該酒店負責人對存在的隱患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面對法律的威嚴和防火監督員的批評教育,酒店負責人深刻認識到了隱患問題的嚴重性,當場表示一定按照要求整改隱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為酒店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標簽: 克拉瑪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