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7日從太原市消防支隊獲悉,全市將開展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安全檢查。
去年以來,省內多起火災因建筑外墻保溫材料起火所致,為了吸取教訓,省公安消防總隊下發了《關于加強建筑外墻裝飾、保溫材料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據要求,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隊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安全檢查。
太原市各消防大隊將會同住建部門,把排查整治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安全隱患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消防部門將主動協調督促住建部門,加強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既有建筑改建、擴建、外墻二次裝修等施工作業進行管理;主要整治內容為外墻保溫材料封堵不嚴、防護層脫落、開裂等突出問題。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設有易燃可燃材料外保溫層建筑外墻上安裝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的,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的,將受到消防部門的依法嚴格處罰。
此外,消防部門也公布了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規范標準:社會單位要設立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以及防火要求標識;提示禁止在有保溫層的外墻上設置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提示禁止在建筑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燃放煙花爆竹。
標簽: 太原市